第 47 章 初见媳妇儿_我老婆超凶的(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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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章 初见媳妇儿

  坑爹的谭玉,文没写多少,却把这洪荒大地都快刮秃了。

  甚至连地皮都刮了!

  另一个“道”知道不能再等了。

  于是,洪荒里开始有了各种生机。

  而谭玉,也已经将注意力从各种宝物,转移到了各种生灵。

  毕竟,那些宝物她基本都不认识的,只感觉那些东西很有趣很漂亮,就搬回空间了。

  她唯一肯定的宝贝,就是开天神斧。

  其他的,对她来说,不过是一些玩具或者摆设。

  都是死物。

  死物嘛,永远比不上活物好玩。

  所以,很快,谭玉就捡回了一只鸟。

  然后,专心养鸟了。

  这只鸟,真的很漂亮。

  有着漂亮的七彩羽毛。

  但又绝对不像孔雀。因为它的每根毛都是发光的。

  但说是什么特别神奇的鸟,又不像。

  因为它很小只。

  小小的,刚好够放在掌心。

  又特别特别漂亮。

  有种让人想珍爱若掌上明珠的感觉。

  起码,那一刻,谭玉是有这种感觉的。

  她来这个世界已经很久了,却始终没遇到萧凌,渐渐也就没那么执着了。

  唔,反正她本来就是个随遇而安的人,即便阿凌没出现,她也一样懂得享受每一分每一秒的生活。

  作为一个孤儿,这么多年,已经学会了珍惜。

  在她心里,能活着就是一种生命的馈赠,所以不该浪费哪怕每一分每一秒。

  这会子,能看到一只这么漂亮的鸟儿,她就很乐意捡回来了。

  其实,在穿越之前,她是从不养宠物的。

  可能因为自己生活压力大吧,她觉得能养活自己就算不错了。没多余的钱去养别的。

  后来穿越进不同的世界,都被萧凌迷得七荤八素,更没时间来考虑养什么宠物了。

  宠老婆的时间都不够,还养什么宠物?

  吼。

  但这次,不知为何,她看到那只鸟儿,就走不动道了。

  那一刻,心仿佛被那小东西牵着一般。

  就想把它带回家。

  而带回家后,也确实感觉跟这只鸟很投缘。

  它乖乖的,总是躺在自己手心。

  或者偶尔也会爬到自己头顶。

  躺在自己身上也是有的。

  她越来越喜欢这只小鸟儿,到处找东西给鸟儿吃。

  其实她不清楚鸟儿吃什么的,只是以前看过一句话“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由此推断,鸟儿是吃虫子的。

  所以,她开始满洪荒找虫子。

  要知道,这时候的洪荒,出现的都是始祖级的!

  即便是虫子,也不是普通的虫子啊!

  那可都是始祖级虫子!

  甚至,只要这些虫子足够努力,也是有机会修炼成圣的。

  因为,在洪荒的世界里,从来不看物种,只论强弱。

  可惜,这一切,在谭玉眼里,都是一坨浆糊,完全看不清!

  谭玉虽然也写洪荒文,但都是闭门造车的。

  让她去辨别哪些是神级虫子,是不可能的。

  反正,在她看来,都是虫子。

  鸟儿可以吃的虫子。

  而且,因为她是创世主,只要她抬手去捉,那些可怜的虫子就莫名动不了,由着她抓。

  不管哪种等级的虫子,都一样。

  所以,在谭玉的眼里,这些都只是普通的虫子,一抓一个准。

  唔,比普通虫子还不如。因为这些虫子都笨笨的,不会动,由着自己一逮一个准。

  她记得,以前看到的虫子都很灵活的。

  而她的手脚并不快,就连夏天打个飞舞在空中的蚊子,都十次有九次打不中。

  没想到穿越到洪荒,抓虫子居然这么成功!

  看来,洪荒的虫子都挺笨的嘛。

  想想也是,在洪荒的传说里,前期都是龙、凤和麒麟的天下。

  凤管天上飞禽。

  麒麟管地上走兽。

  而龙管四海的水族。

  后来这三族还打了起来。

  也是洪荒史上的一大劫。

  似乎……确实没听到过关于虫子的传说哦。

  嗯,看来这个世界的虫子没存在感,都很笨!

  谭玉由此认定。

  并抓得更加心安理得了反正,丛林法则,弱肉强食,这么笨的虫子,就算自己不抓,在这个充满杀戮血腥的洪荒,也活不了多久吧?

  不过,她唯一有点担心的是

  “小鸟啊小鸟,你说,我天天这么给你喂笨虫子,会不会给你喂笨啊?”

  她一边给鸟儿喂虫子,一边嘀咕。

  还好,她用的是疑问句。

  所以,云端的天道并没有在小本本上给某鸟降智商。

  但某创世主既然提了一嘴,天道也不能什么都不做,想了想,便在小本本上划了一笔

  于是,这只鸟儿,被降低了语言功能。

  可怜的某鸟,就此与伶牙俐齿和活泼无缘。

  而更可怜的,是那些虫子。

  因为,谭玉说鸟儿,用的是疑问句,但说虫子,却是肯定的。

  在她的语言里,已经认定了是“笨”虫子。

  于是,可怜的洪荒众虫,被钦定乌鸦嘴盖上“笨”的标签。

  自此,就失去了角逐洪荒的资格。

  毕竟,没有哪个竟雄一时的风云人物,是真正的“笨”人的。

  不然,或许龙凤大劫前称雄的,就不只龙族、凤族和麒麟族了。

  还有可能有个……唔,昆虫微生物族。

  很多时候,强弱跟大小无关的。

  昆虫和微生物之类,如果真的在自然界反攻,攻击力或许是毁灭性的。

  不过,洪荒世界的昆虫微生物是永远没机会了。

  因为它们被谭玉钦定了智商。

  自此,只能成为别的生灵嘴里的猎物。

  很快,就连谭玉养的小鸟也能自己轻松捉虫了。

  是真的很轻松。

  不只够自己吃,还够拿来送人。

  所以,谭玉就经常经历这样的一幕

  漂亮高贵的小鸟儿,叼着一只虫子,送到她面前,一脸的讨好。

  似乎在说:虫子哦,很好吃的,你要不要吃?

  “……”

  刚开始,谭玉看着鸟儿扔过来的肉肉虫子,几乎要当场呕出来。

  什么鬼?

  叼给自己算怎么回事?

  这是要给自己吃么?

  丫的你是鸟儿,就让我吃虫子!

  你要是猫,那不得叼只死老鼠给我吃啊?!

  谭玉万分无语。

  然而,那鸟儿还是很热情,依然每天给她叼虫子,希望她能品尝这一美味。

  谭玉扶额。

  虽然她已经渐渐能忍住恶心,但还是无法想象自己吃这些肉乎乎虫子的样子。

  不过,看着那只鸟儿,她就是生气不起来。

  只能将她抱走。

  最后,她终于想出个办法,那就是把这只鸟抱进了空间。

  不再让它吃虫子,而是,给它吃鸟食。

  鸟食,当然是从现代超市里买的。

  来这个世界后,陆陆续续写文,还是渐渐赚了不少钱的。

  毕竟,时间太长太长。

  她已经不知道自己写了多少年了。

  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挣了多少钱。

  只是却清楚看得见自己的欠款单,在一点一滴减少。

  最后,清零。

  甚至,如果她没猜错的话,她的账户里,已经有余额了。

  好在,她发现自己有余额后,就引起了警觉,又跟系统贷了一笔小款。

  系统自然是不想的。

  但再不想,也不能完全一口回绝。

  毕竟,跟谭玉的合作关系,还在继续。

  而且,让谭玉一直闷在洪荒世界写文,确实挺委屈她的。给她放点小贷,让她买点自己喜欢的东西,也不为过。

  再说,谭玉借的钱也不多。

  更何况,这是在洪荒世界,时间最多了!以系统的安排,谭玉也不会这么早就认出萧凌,自然也没借口沉迷爱情,那么,不写文还能干嘛?

  只要谭玉在写文,就能赚钱。只要一直在赚钱,也就不怕她还不出钱了。

  谭玉确实也不是赖账的主。

  也已经有了还贷的能力。

  但是为了给自己在这个世界留个后路,所以盯着自己的账户余额,时刻要保证自己的余额是负数。

  为此,她买了一台最新款高端笔记本电脑放在空间,还买了一台最新的高端手机,一样放在空间。

  当然,与此配套的,还有超贵的电脑桌和沙发。

  美其名曰,为了让自己写文时更舒服一点。

  其实就是为了持续把自己的钱花出去而已。

  这会子,刚好有了鸟儿,也算有了合理的花钱借口给它买鸟食喽。

  为了能尽量多花钱,谭玉一直给鸟儿买的,都是最贵款的鸟食。

  甚至,为了方便花更多的钱,谭玉给这鸟儿取了个名字,叫“阿凌”。

  这是萧凌的名字。

  不过萧凌这么多年都没出现,估计近期也不会那么巧出现了。

  一只鸟的寿命那么短,想来,等这只鸟寿终正寝,萧凌都未必出现呢。

  既然如此,谭玉就可以无所顾忌地给这鸟儿取名“阿凌”了。

  反正,她也挺想念萧凌的。

  现在见不到萧凌,能借着鸟天天喊“阿凌”,也算一种安慰了。

  当然,她给鸟儿取名的终极目的,是为了方便花钱。

  她给这鸟儿买了一个镶钻的链子,拴在鸟儿脖子上,而且是最贵的那种定制款。

  那链子上,刻着个“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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