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094_盛爱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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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094

  第1章、

  卢笑笑毛孔都张了开来,可不是,陆时城再光芒万丈那颗大好头颅再聪颖多智,不过肉身。荷枪实弹上来,就是生死一线,生是生,死是死。

  双亲健在,再往上,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也都在。她本该对死亡是隔靴搔痒地观,可云昭死了,与自己有关,卢笑笑脑子空白太知道死代表什么,她冲过去,本能地挡住了陆时城,并发出尖叫:

  “你干嘛!”

  付东阳狞笑:“陆时城,看来你还是个孬种,这个时候了让女人上是不是?”

  陆时城阴寒着脸,抓卢笑笑手臂,一推,手劲发狠把人搡了出去,警告她:“走开,你找死啊!”

  四下大惊失色,看到枪,早飞散的远远,倒给他们三人空出大片的舞台来。

  “怎么,打算跟我同归于尽?”他英俊的脸上是冷笑,毫不畏惧,“十年牢就坐不起了?你父母白养你一场,”陆时城边说边往前谨慎挪着步子,付东阳手指抓紧,问他,“你不害怕吗?”

  怕,当然怕,他没三头六臂,也无金刚不坏之身,但要安忍不动犹如大地。

  脸上是轻浮的笑,“是,我怕你开枪,不过,有件事你可能没搞明白。”

  果然,付东阳瞳孔睁了一瞬,陆时城继续稳着他,“你这一枪下去……”

  徐之行今天在场,除了卢笑笑,唯一没躲开的一个人。此刻,从斜右后方悄悄靠近,他盯着陆时城,也盯着付东阳。

  可陆时城余光都没分一下,全神贯注在付东阳身上,他顿下句子,“这一枪打下来,我死不死不一定,”他忽然冲左侧的卢笑笑咆哮了一句,极响亮:

  “你找死啊,闪开!”

  付东阳就是在这样的分神一刹,徐之行扑了上来,他一身腱子肉,下死本,手.枪被重力这么撞击了出去。

  人被撂倒,枪被卢笑笑迅速捡起。

  不过十几秒的功夫,生死陡换。

  陆时城没上前,他知道徐之行一个人就够了,再后来,有人方才混乱中早报警,付东阳被带走。那眼神,依旧阴沉沉的,刮骨刀一样从陆时城身上过去。

  却没再失态地大吼大叫。

  一场虚惊,这个时候想起会场安保工作,又是好一阵忙乱,议论纷纷。

  陆时城被人围住,他频频回头,看到卢笑笑瘫软在徐之行臂弯里,脸像削好的苹果,没吃,边缘跟着变色。

  她也在看他,白衬衫堆雪,皱了呢。莫名让人想起中学时代里隔壁班摆着那班女班主任喜欢的白山茶,放窗台,两周平移一次座位,云昭会坐到花旁,她刚洗过头发,披散着,秀气的脸旁被花半遮,那静默害羞的眼,轻轻垂下,落到课本上的字里去。

  卢笑笑见过一次,顿时明白老师上课讲诗歌“美人如花隔云端”,她真好看。

  可逝去的人,不会回来。卢笑笑掉了眼泪,在陆时城走到眼前来时,忽然哽咽说:

  “算了,陆时城,你快去找昭昭去吧,别再跟她僵着了。你看,如果刚才真的那么一声响,再见不着她,可怎么办?”

  陆时城没话说。

  死是什么,就是什么机会都不再有。

  不是早领教过吗?再回神,后背衬衫湿透。

  徐之行在耳边又说了什么,他不着痕迹听着,这么大的事上新闻是肯定的了。

  然而,意外的是,付冬阳那把枪鉴定出来,竟是把假枪。这又让人大为费解,陆时城却明白,他许多事只管交托给了徐之行。

  又去徐家见老爷子,老爷子跟周濂一道头一遭破天荒地把他狠批了通。宁得罪君子,不招惹小人,他一句都没辩解也不用辩解,到底这两人还是心疼他,一收一放,最后和气在块儿吃了饭。

  可有些话,他没有问付东阳。

  新闻沸沸,舆论扬扬,这一年陆时城从阳春三月股灾开始,就是金融中心人物。显然,不是什么好事。但风浪总会过去的,他的人生,不是头一回遭遇危机。开到荼蘼花事了。

  他这天开车来A大,在附近停好车,人来人往,气温飙了好几度。空气开始发热,那种刺绣扇子开始拿出来卖,苏州人开的小店,挤满女学生。

  这场景……陆时城看女学生们叽叽喳喳,身体似乎是千篇一律的,青春,蓬勃,新鲜,可终究藏在那后头的魂灵有微妙之差。但年轻是真好,日子是金色的,里头的人浑然不觉,逝去的人才会感慨弹指鬓染霜雪。

  少年人就是吃根雪糕,也是意气的。陆时城看很久,最终进花店,让人包一团绿桔梗。

  见到和教授,对方似乎知道他为什么而来,想了想,没等陆时城问,便主动说:“陆总,如果你是来找昭昭的,那不必了,她已经休学,跟她爷爷离开了。”

  花都没垂下,默然半晌,再开口那声音竟冷静得不像样:“知道去哪儿了吗?”

  “真抱歉,我不清楚,家都搬空了。”和教授匆匆说完,要跟他说之前接手的那批私活,云昭完成了。之前,钱先付了一半,至于后续,似乎她也不再在乎。

  只是走之前,把该做的事情有了个了结。

  回过神,所有的情绪铺天盖地翻涌上来,是不解,是惊慌,是意料之外的以为还能禁得起折腾突然落空。最后,像香水的余调,竟是小孩子的那般想哭,受了屈,受了天大的屈。

  陆时城想起云昭当日的哭声,一句句的辩解,大概就是这样。

  他低头,看看手里的花,问:

  “豆豆呢?”

  “哦,狗也带走了。”

  结束对话时,他听见曲曲折折的传来歌声,有人唱《送别》,钢琴声流畅,女孩子的声音悦耳。

  然后,歌声落幕,不再响起,他一动不动地等了那么一会儿,等的和教授都不知道他到底要做什么。

  可是,歌声尽了,也散了,真的迟迟不再响起。

  手机响起,他最近要去香港,还要再飞趟美国,行程紧起来。

  直到此刻,陆时城才明白她说“我走了”是什么意思。最后一次,她把自己彻底奉献出来了。

  风热热地撩着人,走进阳光里,他突然想起那条一直没看上的围巾,从没用过,他在她跟前,没勉强过要表现出喜欢。

  他几时在她面前勉强过自己?

  然而,这也是过去了,许许多多的过去之一。

  陆时城被抛弃地坐进车里,握紧方向盘,手又松开,他最终伏在了方向盘上:

  他总要找到她,只要她活着,只要跟他还一样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共呼吸。

  再抬眸,眼睛又是那种病态的红,映着已经逝去的春天。

  这个春天,真的过去了。

  你说,人会第二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吗?原来,竟真是会的。

  他还是再一次的成为了这个世界的路人。

  那头柔弱的鹿,靠近枪口,最终踉跄倒下时却依旧不设防地注视着猎人。

  不过如此。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从炎炎盛夏到秋风已起,陆时城和云昭的故事落下帷幕,感谢相伴,预收《向你的光里坠落》,有兴趣请收藏,现阶段热爱写情爱故事,有可能会开古代架空,也可能开现言,青山不老,绿水长流,亲爱的读者,尘世之大,我们有缘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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